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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消委会2010年1号消费警示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1-09-08 17:22:49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购买农资五注意

  又到了春季播种季节,连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农民朋友,在购买农资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  一、要到正规的农资商品经营者处购买农资,并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的《营业执照》,不要贪图便宜,从流动商贩手中购买。

  二、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是否规范。厂名、厂址、标注是否清楚,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注等是否清楚。

  三、要注意“索证索票”。当前,工商部分已要求农资经营者实行“两帐两票”、一卡一书一留样“(进销货台帐、进销货发票、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、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、农资商品留样)制度。消费者在购买农资时,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,以便在权益遭受侵害时据以投诉。同时,要注意查看凭证上是否清晰加盖经营者的印章,印章是否与店名相符。

   四、在购买农药、化肥等商品时,要注意查看使用说明书所注明的使用范围或适用环境,保证产品与所种植的农作物相匹配、相适合。

  五、妥善保管农资产品的包装和剩余产品,以便维权时提供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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